在进口货物之前,塞浦路斯海关要求您在过去的2年内没有在塞浦路斯居住超过365天。您运输的物品在起始国已经使用至少6个月以上。
私人物品免税进口到塞浦路斯,海关要求的文件如下:
需要您
搬家到塞浦路斯前在起始国家的不动产出售协议或者房屋租赁终止协议;
过去2年在起始国家的居住账单,比如电费单或者通讯话费单;
必须提供在塞浦路斯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如果您将在塞浦路斯工作,必须提供您的雇佣合同;
在起始国的雇主的确认信函来证明您在那里的工作和您搬家至塞浦路斯永居(如需要,我们可以提供信函样本);
您孩子在当地学校的注册信息;
银行声明证实您在岛上已有一个帐户;
护照原件并出席当地海关问询;
所有家庭成员的护照复印件;
居住证明或者工作许可证的申请。
海关查验
所有来自非欧盟国家的货物都会被海关检查。拼箱货和空运货会在港口和机场进行检查,整柜货物海关可以在您居住的地方进行检查。
禁运物品
药物,毒品,色情材料等。
受限制进口物品
烟酒类。整箱货柜最多可携带12瓶未开封的酒。最多可携带20瓶已开盖的酒。
食品需要当地卫生部的进口许可。
非欧盟成员国的学生运输私人物品
所有从非欧盟成员国的学生回塞浦路斯携带他们的私人物品都需要支付向海关申报的物品价值的18-33%的消费税以及增值税。新的物品同样也需要交税,金额取决于具体进口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