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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出口托运办理流程

作者/整理:锦辉国际 来源:锦辉国际 2016-03-15

 一、 危险货物申报准备单证
  1、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危险品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结果单和性能检验结果单;
  2、 危险货物的安全适运申报单;
  3、 危险货物包装技术流程说明书;
  4、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
  5、 船舶方提供的单据
  a、 危险货物所在船位置摆放图(船舶代理可以自己准备)
  b、 船舶机械通风
  c、 危险货物适装证明书
  d、 船舶测温探头
  二、 提供出口托单(提前一个星期)
  1、 标注危险物品的中英文名称;
  2、 包装箱的从装尺寸;
  3、 标明危险物品的危险等级(CLASS NO.);
  4、 联合国危险品编码(UN  NO.);
  5、 以及危险品的一些特殊要求。
  三、 提供危险货物的申报资料(提前4天)
  1、 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与危包证显示数据应该大于等于报关数据
  2、 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的结果单与不同的品名应该是一一对应的。
  3、 危险货物说明书的中英文对照
  4、 出口报关单包括:核销单、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单、出口报关单。
  四、 准备货物装柜(确认提单)
  危险货物运输操作一定要提前就确认好,并且不是所有仓库都能接,要经过船东的确认,中转港的确认,危险品的级别越高,运输费用就越贵。物品装货的时候还要有海事局、公安局、消防局和装卸公司等在装卸现场监事装货。